成都情感心理咨询 严厉打击各类涉企“三乱”和不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等行为,保障助企纾困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,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。 日前,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陆续曝光多个典型案例,反映了部分地区在稳增长、稳市场主体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,如小过重罚、乱收费、形式主义等等,受到舆论广泛关注,通过加强对违规收费主体联合惩戒和曝光,可以加大警示效应。 今年因受各种意外因素冲击,经济下行压力较大,地方财政因为减税降费、疫情支出、土地财政减少等原因,导致财政收支矛盾加大。这种情况下,一些地方政府为搞创收,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等现象可能死灰复燃。部分地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,不仅会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,也会破坏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努力。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,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,特别是帮助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。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明确提出,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,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,坚决查处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。在此背景下,今年6月,中国四部门公布《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,严厉打击各类涉企“三乱”和不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等行为,保障助企纾困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,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。 政府还采取了与之配套的行动,即规范行政裁量权,纠正执法不严、简单粗暴、畸轻畸重等行为,清理各领域不合理规定等。其中,7月份通过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、《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两个文件,通过法治化的方式治理“三乱”,而非传统上的运动式执法。事实上,早在去年11月,国务院就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>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罚款数额的设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,不得通过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、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或者“立法放水”。 经过改革,目前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0项,其中,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2项,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0项,这份收费名单实现了全网公开与实时更新,实现了“阳光收费”。今年7月,国务院取消了29个罚款事项,调整24个罚款事项,对取消的罚款事项,提出信息化查验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等替代监管措施,确保改革措施既能落到实处,也能保障行政机关管得好。 治理“三乱”的关键是规范行政裁量权,避免执法或监管部门过大的自由裁量权,《意见》细化量化了行政裁量权基准,明确了行政裁量权制定职责权限,准确规定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程序等。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政管理变革,正如《意见》中提出,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,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等。应该进一步强化对于违规者的法律惩罚,而非内部行政处罚,提高威慑力。 治理“三乱”的关键是要推动收费和执法阳光化,本次全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一大特点是注重社会监督,通过让更多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,主动维护自身权益。通过设立举报专线、组织媒体明察暗访、公开曝光等,对违规收费形成高压态势,推动收费主体不断规范收费行为。社会监督应该制度化并成为长效机制的一部分,通过社会监督避免“三乱”反弹,从根本上杜绝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。从当前的社会舆论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反响看,整治行动增强了政府公信力,普及了治理“三乱”的最新政策,也对地方政府形成了监管与舆论威慑,起到了良好的效果。 (文章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) 文章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![]() |
![]() 鲜花 |
![]() 握手 |
![]() 雷人 |
![]() 路过 |
![]() 鸡蛋 |